腾讯广告-广告主合作协议
欢迎您使用腾讯广告服务平台及相关服务!
您是合法注册、依法经营的主体,希望通过腾讯广告服务平台展示您的广告,向用户宣传、推广其合法生产、销售或代理的产品、服务等。为使用腾讯广告服务平台及相关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腾讯广告-广告主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腾讯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规则。限制或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一旦您选择“同意”或“下一步”(具体措辞以服务开通时显示的为准)并完成注册流程,或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腾讯有权依照您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并有权追究您相关责任。
在本协议中,您可称为“甲方”,腾讯可称为“乙方”。
一、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1.1 腾讯广告服务平台:指由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乙方合作伙伴自主研发并运营的广告平台(具体以腾讯广告服务平台实际提供为准,简称“腾讯平台”),可提供流量采购、营销推广、费用统计、数据查询、素材管理等腾讯广告服务。广告主/服务商可以按照腾讯平台规则,通过腾讯平台的微信广告、QQ广告、腾讯视频广告、腾讯新闻广告、腾讯看点广告、腾讯音乐广告、搜索广告、优量广告等渠道将其广告展示在不同的媒体中。乙方通过腾讯广告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统称“腾讯广告服务”。
1.2 广告主:是指通过腾讯平台向用户宣传、推广产品、服务的主体,本协议中即甲方。
1.3 流量主:指为展示广告提供相关页面、位置的网站、游戏、应用、软件等媒体(如QQ、微信、腾讯视频、腾讯新闻以及其他APP等)的运营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关联公司、乙方合作伙伴等其他主体。
1.4 媒体:指由流量主运营的,为广告提供展示页面、位置的网站、游戏、应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腾讯网、QQ、QQ空间、微信、腾讯视频、腾讯新闻、搜狗搜索等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运营的产品以及其他乙方合作伙伴运营的网站、游戏、应用等产品。
1.5 广告:指广告主自行设计制作或依法委托他人设计制作的,用于宣传其品牌或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服务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广告包括广告素材和落地页。
1.6 落地页:指广告所指向的内容,即用户点击广告后跳转到的首个页面。
1.7 推广对象:指广告直接或间接推广的产品、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指向的微信公众号、网页所展示的产品或服务等。
1.8 广告费:指使用腾讯广告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广告费的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CPC(点击计费)、CPT(时长计费)和CPM(千次广告展示计费)等,具体以腾讯平台规则为准。
1.9 腾讯平台规则:指广告主使用腾讯平台时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准入规则、广告审核规范、违规处罚规范、返货/返点政策等规则及将来可能发布的与腾讯广告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则、规范等。相关内容可能以网站公告、书面文件、通知、FAQ等多种形式体现,广告主应当予以遵守。
1.10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广告主所在地及广告实际投放或展示的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规范等。
二、服务规则
2.1 甲方应依照腾讯平台规则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文件均需加盖当事人的公章或签字),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等。
(2)甲方完整、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如邮箱、电话、地址等。
(3)其他必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授权文件、广告审查表等。
若上述证明文件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或依照腾讯平台规则进行修改。
2.2 腾讯平台规则可根据平台的运营安排或法律法规要求等随时单方进行调整、修订,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流量主运营策略制定和调整主体准入类型(比如自然人、法人等)、广告设计标准、广告审核规范、行业准入类别、资质审核范围、返货/返点政策,以及对特定行业、情况收取或免除一定金额或比例的保证金等。甲方理解并同意:
(1)乙方有权自行或通过腾讯平台以短信、即时通讯信息(如QQ、微信等)、电子邮件、自助系统、站内消息、网站公告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甲方通知腾讯平台规则。甲方应当及时查看相关内容。
(2)经调整的腾讯平台规则自通知或调整后的规则所规定的生效日起生效(如未明确生效日期的,则自调整后的腾讯平台规则发布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当遵守。腾讯平台规则调整后,可能引起准入标准和推广标准等的变化,任何主体均不得以旧的标准为理由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
(3)如甲方不同意腾讯平台规则的调整,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腾讯广告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甲方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腾讯广告服务的,即视为甲方认可并接受相关腾讯平台规则。
(4)如腾讯平台规则调整后,甲方不再满足腾讯平台规则相关要求的,甲方应立即书面联系乙方进行变更、修改、补充相关证明文件,或立即停止使用腾讯广告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本服务。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2.3 甲方确认接受并遵守本协议,自愿向乙方申请使用腾讯平台。乙方不对甲方使用腾讯平台后的访问量、销售量等作任何承诺。
2.4 腾讯平台可能涉及多种平台服务,甲方有权根据其自身需求选择腾讯广告服务的具体类型,依照选择的服务类型注册相应的腾讯平台账户或单独签署的广告执行单并遵守其服务规则、协议,甲方理解并同意:
(1)甲方应妥善保管腾讯平台账户及其密码。甲方有权依照腾讯平台规则授权第三方操作其服务商账号,但甲方应始终对其账号下的一切行为及结果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可以自行管理其腾讯平台账户,也可以依法委托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平台的服务商/代理商等)管理其腾讯平台账户。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管理其腾讯平台账户的,甲方应当自行评估和确立其与第三方的委托关系;部分腾讯平台可能为甲方及服务商/代理商提供了关联渠道,甲方应当依照腾讯平台规则建立、管理、解除其与服务商/代理商的关系。
因甲方与其委托的第三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由甲方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
(3)无论甲方是通过何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不同的产品或平台,如腾讯运营的开放平台等)选择使用腾讯广告服务,甲方均需遵守腾讯平台规则。
(4)当广告有机会获得更多曝光与转化时,甲方同意乙方为其拓展更多版位进行广告投放。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平台的服务商/代理商等)的设置或授权,甲方广告可能在多个媒体通过不同广告样式展现给用户,为提升广告投放效果,甲方同意乙方或流量主对广告尺寸、格式或内容进行调整优化以适应不同的广告类型。
(5)腾讯平台上的各种工具类产品/服务,仅向甲方提供中立的技术服务,甲方应对使用相关技术服务所导致的法律后果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腾讯无关。
2.5 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骚扰、低俗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10)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11)实施博彩、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活动的。
(12)其他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2.6 甲方在腾讯平台设置广告服务需求或与乙方签署广告执行单时,甲方需理解因流量主业务需要可能发生媒体的改版、升级。如有此情形发生,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以确保改版升级不影响广告发布。若出现错播、漏播情况,或若因改版或广告资源变更造成甲方广告未能按期发布,乙方应向甲方补偿同等价值的广告资源用于补充发布广告。除此之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腾讯平台可能为甲方提供大数据分析能力。甲方使用的数据应为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合法收集、获取或产生的真实数据,并已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加密手段),就该数据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在腾讯平台使用该数据。
甲方知悉并承诺,乙方提供的全部大数据分析服务而形成的全部数据信息或聚合报告等全部乙方服务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归乙方独立所有,甲方仅可基于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对于乙方提供的大数据分析服务及结果,甲方不可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同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分享本合作中关于数据,尤其是个人信息问题的处理方式,若出现任何因本合作业务模式引起的风险,或其他引起该业务模式变化的重大问题,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
2.8 腾讯平台可能根据自身的行业经验为甲方提供内容设计、文案编写、投放规则、选品方向等各类建议、参考及范例等(简称“参考建议”)。参考建议为腾讯平台为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且仅为参考内容,不意味着甲方可以不加判断的任意套用,甲方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评估是否适用并作必要的调整,以确保广告合法合规,腾讯平台不对甲方使用参考建议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因使用上述参考建议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9 流量主可能出于自身运营安排、用户体验等考虑,对不同媒体设置不同的广告投放规则,比如主体准入类型(比如自然人、法人等)、广告设计标准、广告审核规则、行业准入类别、资质审核范围等,并据此对申请投放的广告进行筛选。甲方应当遵守甲方所选择的媒体的相应规则,并同意流量主有权对广告进行事先的筛选。
2.10 植入资源特别约定
(1)如媒体资源涉及腾讯公司的自制剧(包括自制影视剧及动漫等)植入资源的,乙方负责制作相关植入资源,植入资源中将体现甲方相应权益(具体权益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除另有约定外,植入资源制作及发布等全部价格包含在广告执行单的总金额中,投放期满乙方有权将上述植入资源下线或替换。甲方知悉并确认:若卫视、网络媒体出现播放排期调整等不可控因素,非因乙方原因或因乙方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植入资源的自制剧排播调整、无法播放等任何甲方投放权益无法实现的情况,以上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无需向甲方给予任何形式的赔偿等违约责任承担。
(2)植入资源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数、演员、时长等)甲方可提供建议,最终以乙方确认为准。
(3)植入资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以任何形式在其他推广、投放渠道使用该植入资源或将该植入资源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应就因此导致的乙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如植入资源的广告投放合作中止或提前终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撤单、因违约被乙方解除合同),则植入资源的制作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艺人全程拍摄费用、妆化费、差旅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就乙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保证其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经营的主体,已经取得必要经营资质,有权利和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甲方提交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身份资质、经营资质、授权文件等)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使用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广告费用。
3.2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在腾讯平台设置或经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设置广告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自助选择素材规格、推广逻辑、竞价出价、查看推广数据、统计数据,投放、修改或下架广告等。